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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詹宏志專欄---誤國者的天堂 與公務員打交道的若干回憶(之二)
2014年09月18日19:00 本內容由台灣壹週刊提供
「型式主義」極可能就是公務員的最大毛病,以這個由政府部門主導的「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選任董監事的過程為例,它開放四席或五席董事席位讓「台灣網際網路協會」來推薦,本意一定是為了讓台灣「網路界」能夠有機會參與關於網路事務的重要決策,包括國際交流;這原是一項美意,但認真的公務部門應該會對這份「推薦名單」感到奇怪,因為一位網路業者都沒有,清一色全部是電信業者,TWNIC不該覺得怪異嗎?上頭的主管機關(從前的交通部,現在的NCC)不會察覺異樣嗎?可見「型式上」完成了條件,沒有人真正關心「真實」,甚至關心制度設計的「原意」,你原來要「台灣網際網路協會」推薦四或五名董事的原因是為了什麼?當結果和「原意」不同時,怎麼大家都默不作聲呢?
話扯遠了。話說當時通過「台灣網際網路協會」和「國家資訊基本建設產業發展協進會」的幫助,由經濟部發動好幾次的協調會議,都因為財政部的反對而毫無下文;來自TWIA與NII裡頭有經驗的朋友就說,經濟部和財政部是平行等大的政府部門,經濟部不可能使財政部同意任何開放政策,除非我們去找有權力做「跨部會協調」的「政務委員」來幫忙。這個時候,正好我的「大聲抱怨」也驚動了行政院的「科技顧問小組」,而當時擔任政務委員的林逢慶教授也注意到這個問題,當我前往拜訪時他已經對業者的處境有了若干體會,他立刻承諾會通過「科技顧問小組」再次召開跨部會協調來解決困難…。
至少從當時情境來看,經濟部和科技顧問小組都覺得「電子發票」是一件既能做也該做的事,困難在於如何說服最「關鍵性」卻又最「頑固的」財政部。但倒過來說,也許經濟部和政委的辦公室對財政部的「冥頑不靈」是熟悉的,他們頭痛的反而是如何安撫並維持我的耐性,免得我做出「激烈的」批評言行,引發社會的話題。陳情者一路上要針對財政部的疑慮(包括逃稅的憂慮與統一發票對獎的技術問題) 提出「解決方案」,我們也找到了以「電子計算機發票」的辦法做為法源(唯一待解決的解釋是:在網路上以圖檔送達算不算是法律所說的「交付發票」),我後來索性也請辦公室的工程師也把系統程式都寫出來,只要財政部願意,我們可以立即前往「演示」,說明這一個架構該如何工作。林逢慶政委也陪同開了幾次協調會議,最後財政部派來的代表已經無話可說,只好說「一切要看長官的意思」,長官指的是誰呢?當然是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最後一步就是由立法委員鄭運鵬陪同,二個協會也派出代表,我當天有事,改由我辦公室的同事出席,帶著「演示系統」,前往拜見林全部長;事後經我的同事轉述,當天向林全部長解釋了開放電子發票的需求與期待,解釋了關於稅務稽徵的考量,統一發票抽獎的工作方法,我的同事並拿出系統「演示」了一番,現場林全部長詢問了財政部部屬幾個問題,隨即下了決定:「這聽起來都是有利的事,我們為什麼不做?」花了二年的時間開會協調,不斷對付財政部官員的推托阻撓,不料來到林全部長面前,半小時不到就做成了「開放」的決定,我甚至有一種「錯覺」,如果早一年求見部長,說不定台灣「電子發票」的誕生,還會提早一年的時間,我辦公室前面那幾十部每日隆隆作響的印表機也可以早日「走入歷史」…。
「電子發票」在林全部長快刀斬亂麻的決心下立刻有了試辦的動作,但實施細節上其實還是有「歧視的」,譬如說它要求使用「電子發票」的業者要提供「保證金」,我們都繳交了一百萬元的保證金(一開始是四百萬元,後來降低為一百萬元),我的同事都很高興心願達成,我卻覺得悶悶不樂,原因是一百萬元保證金並不是「人人繳得起」,這保證金變成了「微小企業」的門檻,網路上大量的貧窮商家很多不會有錢繳納這「額外的」一百萬元。說它是「額外」,因為只要你在使用電子發票一天,你就不能拿回這一百萬元,它不就變成營業者的「實質繳費」了嗎?剛剛起步的企業不是更應該得到幫助嗎?我們為什麼要增添他們的負擔?更何況使用「紙本發票」的業者並沒有繳納保證金的制度,這不就說明了「歧視」真實存在嗎?我又以「網路交易平台」業者的身分,提議由平台業者提供較高額的保證金,讓平台上眾多微小業者可以開具電子發票,財政部每次說帶回去研議,也從未有過下文。
這些淺顯的道理,財政部長期不知是裝傻還是真傻,每次我在開會有機會發言時,一再提到這「一百萬元」的不合理與不合宜,但所有財政部與會代表總是說「我們會帶回去研究」,我也向經濟部的中小企業處多次反應,「你們不是要扶持中小企業嗎,這種使用電子發票對中小小企業的不公平,你們為什麼不反對?」後來財政部也把保證金再降為五十萬元,同一時間又開始大力推廣電子發票,說得好像他們是電子發票的發明者和推動者,卻忘了也不過就是二年之前,他們曾經是電子發票的唯一的頑固的障礙…。
這些愚蠢的歷史並非不會重演,最近幾年網路業者一再希望網路上「限制賣酒」的規定能夠開放,這個議題在各種會議裡討論多次,甚至到了總統府由馬總統親自主持的電子商務座談都提及此事,財政部一方面要求業者與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共同研擬網路上「身分認證」的方式(聽起來好像是技術問題解決就會開放),一面卻又回覆行政院「網路賣酒暫不開放」。我對網路上賣酒本來並無一定的意見,雖然看到國際上其他國家在網路上賣酒訊息豐富、選擇多元清晰的種種優點(如英國),但我只覺得任何政府部門都不應該做成「特定通路」不能賣酒的「歧視」結論,超商可以賣酒(或非處方用藥),網路卻不能,這種「家長型決定」的政府本來不是現代政府所應為,財政部卻一再跳進這個坑洞,在我看起來,和昔日反對電子發票的愚蠢是非常相似,只是這一次,我們連找到一位半小時下決定的林全部長都不可得…。
但我一開始說,讓我感慨良多的是財政部的「昨非今是」,今天他們大言不慚說「電子發票可以救食安」,我多麼希望他們當中有人可以加上一句「我們當年反對電子發票是不智也不對的,我們未來會努力使這樣的愚蠢不要發生」,我知道我說的是「痴人妄語」,但是如果政府部門有人能說出這樣話,我可以想像他們會變聰明很多,因為他們會常常想到自己做過蠢事,他們或許會有改進愚蠢的榮譽感,這對他們面對未來將有極大的幫助。
事實上,當天讀新聞使我感慨萬千的,除了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的談話,還有一則來自新任經濟部長杜紫軍的談話…。(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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