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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撤銷假處分 森森、東森提同額反擔保金

  • 2010-02-06
  • 中國時報
  • 【王己由╱台北報導】
2009年1月9日╱東森國際旗下森森百貨(U-Life)與東森得易購(EHS)因為頻道爭議雙方互不相讓,森森百貨董事長廖尚文﹙左﹚昨日宣佈,因東森得易購操作兩面手法,一方面不和系統業者續約,一方面又提出假處分,造成森森方面損失,因此提告求償六十億元。(圖╱顏謙隆)

2009年1月9日╱東森國際旗下森森百貨(U-Life)與東森得易購(EHS)因為頻道爭議雙方互不相讓,森森百貨董事長廖尚文﹙左﹚昨日宣佈,因東森得易購操作兩面手法,一方面不和系統業者續約,一方面又提出假處分,造成森森方面損失,因此提告求償六十億元。(圖╱顏謙隆)

     森森百貨和東森國際公司聲請撤銷東森得意購公司三千萬元擔保金假處分案,台北地方法院五日開庭調查。森森和東森國際的律師,表明願提供同額款項作為反擔保金,希望法官盡快處理,避免東森得易購藉訴訟程序拖延。

     森森百貨和東森國際的委任律師許兆慶、王玫珺表示,今年未獲系統台簽約且未給付租金的東森得意購,先後聲請兩件假處分,獲法官裁准提供擔保金,讓已和多家系統台簽約並給付兩年租金的森森百貨和東森國際,無法在系統台播出,形成「舊房客不付租,能播出節目;新房客付租卻無法播出」的奇怪現象。

     律師還說,東森得易購的第一件假處分案,當初聲請時向法官表示,造成該公司損失九十二億元,但得易購拿到假處分後,在法院裁定限期起訴下,竟只求償一百五十萬,落差很大。森森和東森國際願提供三千萬元反擔保金撤銷假處分,希望法官能盡快處理。

     法官反問得易購的損害金額應該多少,東森得易購律師答稱,不是只有六天營運損失,也不是三千萬元,因為不能用金錢彌補。法官再問命限期起訴的本訴何時提出?得易購律師回稱還在整理資料,近日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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