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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狼父自91年開始,對當時就讀大班的6歲女兒小美(化名)伸出狼爪性侵,長達10年,合計性侵2084次。去年間,小美情緒崩潰,向教官哭訴,全案才曝光;新北地院合議庭斥責狼父罔顧人倫,判刑14年,可上訴。不過,因醫院鑑定懷疑狼父有「戀童癖」,命狼父執行前,須強制治療。
據查,這名狼父現年50歲,他趁妻子外出工作時,屢屢性侵女兒,最早可追溯至女兒讀幼稚園大班時,狼父每天都逞獸行; 女兒國小3年級起,狼父變本加厲,在住處客廳、房間性侵,10餘年合計性侵、猥褻共2084次。
因父親是家中經濟支柱,小美深怕講出導致家庭破碎,選擇隱忍不說;狼父幾乎把小美當成情人,嚴密監控,去年2月間,他又發作,情緒不穩,揚言輕生、同歸於盡,還打電話到學校要求提早接走小美。
小美因恐懼害怕、不斷哭泣,向教官說出狼父惡行。小美通過測謊,檢方將狼父起訴。
狼父原本在檢方偵辦時,辯稱因管教女兒過嚴,才遭挾怨報復,審理庭時,狼父突然大逆轉改口認罪,並說很後悔、對不起女兒。小美審理時到庭,對於量刑沒有意見,僅說希望父親知道他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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