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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人餵毒 惡男性侵高三女

塞後行李廂載摩鐵 5天犯6案 重判12年


   蘋果日報

余宗穎連續對女子猥褻、擄人性侵案,被雲林地院判處應執行12年徒刑。資料照片

【林靜盛、李政遠、寶智華╱雲林報導】雲林縣男子余宗穎因吸毒與妻吵架後離家,暴怒下竟從今年元旦起五天內,在雲林、彰化地區隨機對落單女子犯下猥褻、搶奪、強盜和性侵等六個案件,其中一名被害高三女學生被他塞在車後行李廂,載到汽車旅館餵食安非他命性侵。雲林地院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等罪重判余男十二年徒刑。


余宗穎(三十六歲,有毒品、強盜等多項前科)已婚,育有一名五歲女兒。他在彰化犯下搶奪案遭判刑七月定讞,目前在雲林監獄服刑中。警方指出,余男因吸毒二○○七年入獄勒戒,出獄後一度戒掉毒癮,在輪胎工廠工作,不料前年底又染上吸毒惡習,余妻苦勸無效,揚言離婚帶走女兒,夫妻因此常吵架。 

推倒西施搶錢加油

去年底余宗穎和妻子吵架後開車離家,今年元旦傍晚,余男開車經林內鄉產業道路,見一名十八歲女子騎機車獨行,以車逼停對方,伸狼爪襲胸後逃逸。
第二天凌晨余男開車到彰化縣溪州鄉,發現車快沒油又缺錢,下手搶奪落單女子,但只得手一包面紙;隨後他開車到彰化北斗鎮,車沒油拋錨,他偷機車代步,進入檳榔攤推倒檳榔西施搶走皮包,得手九千多元,為車加油回雲林。 

外套發票揪出惡狼

元月四日傍晚余男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在斗六市一處公園前,見一名高三女學生,他上前用外套蒙住女學生頭部,並掐脖子威脅:「不配合,就讓妳死!」強擄女學生塞進後行李廂,載往汽車旅館強迫女學生吸安非他命並幫他口交,逞慾後才送女學生回原處釋放。
隔天傍晚,余男吸安非他命後在斗六市見二十三歲幼教女老師騎機車經過,他攔下女老師用拳頭狠K並拿棍棒恐嚇,女老師被迫坐後座,趁機翻尋余蒙住她頭的外套口袋,找到一張發票,同時苦苦哀求余放了她,余男才在途中放人。
警方根據女老師提供的發票找到余男買東西的便利店,調閱商店監視器畫面,元月六日將余逮捕。 

「不會有意識障礙」

余男辯稱吸毒造成精神恍惚犯案,但法官認為,余男挑落單女子犯案,還會恫嚇、毆打,證明余男意識十分清楚,日前將余所涉三案依強制猥褻罪、妨害性自主等罪分別判刑,合計應執行十二年徒刑,可上訴,另涉及的強盜罪也未定讞。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精神科醫師葉寶專表示,吸食安非他命雖然會造成精神恍惚,但不至於造成意識障礙。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所教授鄭瑞隆分析,余男連續犯案,應屬反社會人格傾向,出獄後再犯的比率很高。 


連續擄人性侵示意圖

余宗穎將落單女學生攔下,用外套蒙住女子頭塞入車後行李廂,載到汽車旅館性侵。 


另一名女老師則是不斷反抗,遭余男痛打威脅才坐上後座,趁機在外套口袋中找到一張發票,成破案關鍵。 

遭歹徒塞進後行李廂怎麼辦

●保持鎮定,勿慌亂掙扎叫喊,以免刺激歹徒引起殺機
●若身上有手機,應趁車輛行進時再撥電話求救,避免歹徒發現
●檢視行李廂內是否有相關物品或文件,可供警追查歹徒身分
●找起子、起重器搖桿等工具,破壞後方向燈,伸手到車外求救
●若歹徒停車離開,試著破壞車後座椅皮套,鑽進車廂破窗逃離
資料來源:雲林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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